抵免學分注意事項

各位同學,請注意

  1. 申請抵免學分者,請於112年2月24(五)下班前將申請單及學分證明等相關資料繳交至系辦。
  2. 學生若申請抵免需經指導教授或授課老師同意,方可申請。
  3. 新生請於加退選結束前繳交【生科院選指導教授申請表】,逾期未繳交者將有影響畢業口試之虞。
  4. 新生請於112年2月24(五)下班前盡速至系辦領回您的畢業證書。
    請各位同學務必養成隨時上網查看最新公告,以免喪失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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